「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九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該辦法明定專科護理師之分科甄審 、訓練課程及訓練醫院 、證書發給及更新等 。為強化進階護理專業性及獨特性國際接軌及提升麻醉護理人員執業品質權益 、 簡化專科護理師甄審報名作業程序,爰修正本辦法 第二條、第七條、第十二條 ,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發布令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