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至人事室>表單下載>
二、教師升等資格審查下載<教師送審申請表>
(1)如第一次申請教師證書,請勾選☐現職審查,反之勾選☐升等審查
(2)專兼任:兼任教師請勾選☐兼任,其餘請勾選☐專任(包含:實習課程教學人員、專案教師)。
(3)原職情況:到校日期:依您於何時至本校任教。任現職起迄時間:依您目前職級於本校任職時間。
(4)任教科目:填寫您於送審學期預教授之科目名稱。每週時數:填寫您於送審學期預教授之鐘點時數。
(1)申請:請至
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申請帳號後,告知您的帳號與姓名予護理系辦負責資格審查承辦人,將會協助您開通帳號。
(2)填寫:系辦承辦人告知帳號開通後,請進系統填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1)填寫說明:請詳見本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細則(本院院網>相關辦法)
(2)表單下載:請至本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細則(本院院網>相關辦法)下載<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施行細則表格>
①表01~04:請依所選之送審方式選填其一種。
②表05:實際授課情況需填列近6個學期之數據,並請一併附上各學期教學評量成績、教學計劃(相同課程可擇一學期檢附)(兼任教師若近6個學期中,有未兼課的則填0)
①表07:請自行於護理系中至少選一位教師擔任評鑑人填寫
①表08、10:填妥單位與姓名處,其餘請勿書寫。
可至人事室>表單下載>
二、教師升等資格審查下載<著作.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若有應敘明理由,以3人為限,若無也要填寫無及簽名)
現職審查:如以畢業論文送審,教師可自行斟酌是否附上參考著作。
升等審查:請一併附上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如當學期為本校兼任教師,人事室將寄送當學期聘書予您,請提供影本即可。
(1)現職審查:以學位論文送審請提供"不"含送審當學期之聘書,共四學期。
(2)升等審查:請提供當前職級教師證後起算之聘書(擔任教職),"不"含送審當學期之聘書,至少十二學期(本校聘書"不"含送審學期需至少四學期)。
(3)聘書:不需為連續學期,如聘書遺失,請至人事室>表單下載>十八、服務\兼任教師\其他>※兼任教師>填妥<兼任教師聘任證明申請書後>向護理系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