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第4點第2款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9日「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認定審查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資訊,可於「衛生福利部網站首頁」/「醫事司」/「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專區」(網址:https://dep.mohw. gov.tw/DOMA/mp-106.htm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