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當的就業機會,鼓勵護理科(系)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提供護理科(系)學生獎學金補助。
一、申請對象:
護理科(系)最後二學年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條件:
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年學業成績70分以上,實習成績75分以上及操性成績80分(含)以上,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
三、獎助內容及期間:
提供每名學生獎助金每學期六萬元整,一學年共12萬元整。獎助期間為最後二學年之在學期間上下學期,共4學期。
※其他詳細資訊請見獎助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