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受理115學年度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實習事宜,倘有需求請於115年8月14日前回復申請表,詳細資訊如下:
- 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可提供護理、公共衛生、老人照護、長期照護及高齡照護等相關科系所實習,若貴校有學生實習需求,請填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115學年度學生實習申請表」,請於115年8月14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至承辦人陳奇君信箱(E-mail:k05076@gov. taipei),本局後續將依各校申請情形審核安排實習。
- 檢附本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115學年度學生實習申請表、本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要點(含附件收費標準)、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實習規範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