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考試申請(Final)
申請學位考試前請先詳讀碩士班修業辦法,完成相關表單後送交研究所辦公室(B637)承辦人,表單使用說明如下:
1.考試前一個月申請用:8-2-1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8-2-2碩士班應屆畢業生成績審核表。
另需繳交:歷年成績單、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證明、醫院IRB通過證明、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相似度比對結果(快刀、IThenticate)、論文1-6章內容。
2.考試當天提供:8-2-3碩士學位考試成績表、8-2-4論文學位考試口試審查意見表、護理系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 口試費用申請表(一張)&領款收據(一位論文指導費"指導教授"及兩位口委口試費)、口委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影本(第一次來本校擔任口委需提供)。
3.如果寒暑假要考試請在繳交考試申請時,請繳交註冊單(已繳費證明),學生考試當天須具備學生身份才能考試。
4.請同學繳交碩士論文前務必詳閱「碩士論文撰寫格式說明與範例」說明規範。
5.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須使用本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且完成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檢測結果相似度應低於百分之二十五,請把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比對結果,連同申請學位考試資料一起交至所辦。
6.關於學位論文公開,請研究生自行勾選授權方式,如需延後公開,論文延後公開最多設定五年限。
7.國家圖書館會透過論文專用之閱覽設備供國圖館內讀者閱覽全文,如果不同意公開請填寫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一式兩份交至圖書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