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長者健康管理計畫」
一、為營造在地健康老化生活圈,本市將招募社區單位辦理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服務,執行期程至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止,執行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合法立案醫療院所、健康服務中心、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及運動中心等,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且可連結其他單位或多處服務地點者佳。
2、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將不受理巷弄長照站(C級)之社區特約據點申請。
(二)服務對象:以65歲以上衰弱、亞健康及健康長者為優先,或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之服務對象。
(三)辦理項目:
1、每週至少開放2個時段(每時段以上午、下午或夜間計,至少2小時)。
2、健康促進課程:於計畫期程內辦理至少3期課程,課程為期12週,每週2次各2小時,各期參加長者不得重複。
3、健康管理社團:於課程結束後培力1社團維運至110年11月30日前,每月提供8次各1小時的社團活動,且需運用公園體健設施至少3次。
二、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止。
三、本計畫為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計畫內容可至本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tinyurl.com/t697xz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