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教育部110年度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公私立技專校院,但專案輔導學校不得申請。
(二)補助類型: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配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媒合相關領域之合作
機構及學校,共同辦理人才培育專班。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由師生團隊赴單一合作機構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
至少6個月。
(三)申請件數及經費編列: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
(1)每件補助開班費用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為原則,得編列兼任計畫主持人
事費用。
(2)每校至多申請1件(不包括延續性計畫),但因特殊情況,經本部同意者,不
在此限。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
(1)每件以至多補助30萬元為限。
(2)每校申請件數以各校109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
https://udb.moe.edu.tw/Index)專任講師以上總人數」5%(四捨五入至
整位數)為上限。
3、各申請計畫應編列占補助款10%以上之自籌款。
4、經費編列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
費支用規定辦理。另工讀費補助款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20%,雜支費編上
限為總補助額度10%。
(四)計畫申請方式及期程:
1、各校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計畫研階段,應主動與「教育部促進產學連
結合作育才平台」相關領域執行辦公室聯紫,共同評估専班推動之可行性。
2、本次計畫提報採線上申請方式,有意願申請者,請自110年4月1日(星期四)
起至同年月30日(星期五)止 至本計畫網站
(https://industrycol lege. ntust. edu. tw/index. aspx)完成線上填
報作業,逾時不予受理。
3、另請於110年5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備文(正本)檢送匯出之計畫申請書纸
本(含經費申請表,每案1式1份,需核章)及相關證明文件到部(郵戳為憑)公
文副本(含附件)請送至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業學院計畫專案辦公室(1007北
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
(五)如有系統操作或計畫申請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黃小姐(02-
2730-1152)、梁先生(02-2733-3141轉5121)、李小姐(02-2730-3610)或黄
先生(02-2737-6293)另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各領域執行辦
公室聯聚方式詳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