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精神衛生護理學會舉辦「110年度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考試」
一、為提升精神衛生護理人員之專業實務能力,特由本會及台灣護理學會兩會共同籌備及舉辦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考試,本(110)年度由本會執行認證考試業務。
二、 110年度考試日期
筆試:110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情境考試:110年8月28日(暫定,確定日期依之後情境考試報名公告為準)
三、 考試地點:(考試地點於寄發准考證時通知)
筆試:本考試將於北、中、南、東四區舉行。除北區外,中、南、東三區考場安排,仍需視報名人數(須達10人)及相關政策而定,本會保有變更考場之權力。若考區因故無法開設,本將依應考人於報考时選填考區志願順序安排,或全額退費。情境考試:預定於大台北地區舉行。
四、 報名資格請見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辦法」(詳參附件)。
五、報名費用(含資格審查費):
筆試:新台幣1,000元整
情境考試:新台幣1,500元整
六、 報名期間
筆 試: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情境考試報名表預計於110年7月旬随同試成績單寄發,並公告於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網站
七、隨函附: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辦法及施行細則、報名注意事項、筆試報名表各一份,敬請參辦。
八、 本考試訊息詳見中华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網站(http://www.psynurse.org.tw)活動與消息消息公告110年度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考試(筆試)告。
九、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者,或有發燒情形(耳溫38C:額溫37.5C),基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及防疫優先公益考量,不得應試,因前揭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考試前後15天內申請退費
十、 認證考試是否如期舉行,仍需視疫情發展決定。為使考試順利進行,請應考人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並留意本會網站訊息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