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 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113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發放辦法
目的:
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為獎勵優秀護理學生,畢業後進入附屬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特訂定「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發放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補助對象:
護理專科、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前一年學生(不含在職進修),有志於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補助資格:
一、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 78 分(含)以上,實習成績83 分(含)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在 80 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 1/3 者,經科、系、所主管推薦。
二、最終錄取結果以醫院核定之,若有特殊情況,則以專案呈核。
補助名額:
依各院需求依程序提出申請,並以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學生為優先錄取。
申請與審核:
一、護理專科、大學或研究所學生於每年三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文件包括申請表、前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或蓋有已註冊註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撥款帳號封面影本及科、系、所主管推薦函。
二、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附屬醫院護理部,並由人力資源室與護理部共同審核。
三、審核通過後,以專函通知學校及申請人。
獎助金額:
獎助學金金額每人每學期六萬元,至多補助兩學期,補助費用由附屬醫院支應。
※其他獎學金詳細資訊請見獎助學金發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