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臺中榮民總醫院「護理職類學生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
資格與金額:
一、畢業前二年之公私立專科學校、科技大學或大學護理系新學年度為五專四~五年級、四技三~四年級、大學三~四年級護理系(科)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並於申請後經核定者,每學期支領新臺幣六萬元整,合計一學年新臺幣十二萬元整。
(一)未曾領取本院其他類型獎助學金。
(二)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各學科、護理實習及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
(三)就讀學校之護理系(科)主任於申請書核章推薦。
二、公私立專科學校、科技大學或大學護理系新學年度為二技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並於申請後經本院核定者,每學期得支領新臺幣六萬元,合計一學年新臺幣十二萬元整。
(一)未曾領取本院其他類型獎助學金。
(二)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各學科、護理實習及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若二技一年級提供五專五年級之各學科、護理實習及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
(三)就讀學校之護理系(科)主任於申請書核章推薦。
申請方法:
申請人填妥獎助學金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一,且須經系或科主任用印),並檢附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以郵戳為憑)送本院護理部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在學證明。
三、前一年成績表。
四、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影本。
五、獎助學金服務契約書(格式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