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114年護理產學合作獎助金執行計畫」申請辦法
114.1.1
一、獎補助對象:
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公私立五專在校五年級學生、二技二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有經濟輔助需求者(學校審查證明)。
(二)在學操行成績平均為甲等或80分以上。
(三)在學各學科成績均為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
(四)在學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
(五)能確實遵守獎助後應行履約義務者。
三、計畫員額及獎助金額:
(一)計畫員額:每年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未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共4名。
(二)生活獎學金: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20萬,未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16萬。
※其他詳細資訊請見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護理產學合作獎助金執行計畫
本系收件截止日期:
114-10-24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