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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系

【轉知公告】教育部「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修正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台教學(五)字第1100165890A號令修正發布,兹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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