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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系

【獎學金公告】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林聖超先生紀念奬學金」※申請期間訂於每學期開學第1週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林聖超先生紀念奬學金」

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02月1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設立宗旨:

林彬彬女士為紀念及追思其弟林聖超先生,特捐款設立「林聖超先生紀念獎學金」(以下簡稱為本獎學金),主要鼓勵本系學生提昇專業照護能力,加強本系學生從事護理專業工作之競爭力並藉此鼓勵清寒學子認真向學、品學兼優。

二、獎學金來源:

本獎學金基金以林彬彬女士捐助為主。

三、獎助名額與金額:

  1. 本獎學金獎助名額為每學年陸名。
  2. 本獎學金獎助金額為每名壹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1. 本系大學部二技普通班學生、四技二年級以上學生。
  2. 未來有志於投身精神衛生護理(優先)、社區衛生護理、兒童護理或婦嬰護理工作者。
  3. 在本校就讀期間曾經照護精神、社區、兒童或婦嬰個案。
  4. 家境清寒者優先考慮。

五、申請時間:

每學期辦理乙次。

申請期間訂於每學期第一週。

申請人應於期間內完成所有申請手續。

六、應繳文件:

  1. 本獎學金申請者須檢附下列文件,向本系提出申請。
  2. 本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3.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4. 師長推薦函一份。
  5. 自傳一份。
  6. 與未來有志投身的科別之個案經驗學習/服務心得感言一份。
  7. 優先:清寒證明一份。(無可免付)
  • 申請文件缺漏,經通知逾期未補正者,視為無效申請,本系不再受理。

七、獎學金審核程序:

本系辦公室彙整申請資料後,召開相關會議評選後,通知獲獎人領獎。

八、獎學金義務:

  1. 助學金獲獎人需備約600字回饋報告書予本助學金捐贈單位。
  2. 助學金獲獎人得參與本系教學支援業務。

九、其他:

  1. 本辦法依獎學金捐贈人之意向擬定,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2.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個案狀況討論。

 

本系收件截止日期: 每學期開學第1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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